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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爱游戏在线官网    发布时间:2023-08-16 03:32:53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起步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起步股份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有效地发现并纠正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在公章使用时,起步股份部分用章未在登记簿登记及未经审批,在公章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1、截至2021年4月29日,公司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收回,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1】5115号)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1】5114号)。

  2、加强印章管理。为规范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印章管理,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及可靠性,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杜绝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再次发生,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21年5月10日公司实施《起步股份印章管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起步股份印章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印章使用时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和登记制度,全面加强印章管理使用,杜绝用印问题的发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5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以上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服装(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08号文核准,公司由承销总干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3元,共计募集资金36,331.00万元,减除承销及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291.43万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039.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1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52,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52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80.24万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919.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6号)。

  [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0,000,000.0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17年8月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及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得到了履行。

  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企业决定拟使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青田起步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5月31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青田起步贸易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得到了履行。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和2019年8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变更保荐人后,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青田起步贸易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得到了履行。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年4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得到了履行。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婴童用品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系起步股份全资子公司青田小黄鸭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小黄鸭),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对青田小黄鸭进行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及青田小黄鸭于2020年5月1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得到了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单位通知存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线下实体门店的经营环境进一步发生变化,与线下销售相关的物流、配送、消费者购买行为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基于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慎态度,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谨慎选择线下门店投入时机,避免盲目扩张,以致“婴童用品销售网络建设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

  随着公司婴童用品主要目标客户的线下消费需求逐渐回升。公司目前已完成婴童用品事业部团队人员组建及自主婴童品牌的前期筹备工作,并已建立了以“miniABC”为主导的婴童领域品牌,将逐步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阶段性进行线下门店投资建设。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更好地服务经销商和实施公司战略,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原拟建5大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同时在各服务区域配套建设旗舰店和标准店。现将杭州区域运营管理中心区域进行变更,其余4个区域运营服务中心不变,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建设内容和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更好地服务经销商和实施公司战略,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原拟建5大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同时在各服务区域配套建设旗舰店和标准店。现将济南区域运营管理中心区域、南昌区域运营管理中心区域、沈阳区域运营管理中心区域进行变更,其余2个区域运营服务中心不变;同时变更5大区域运营服务中心的具体服务网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方式的议案》。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国内的商业地产市场以及消费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地服务经销商和实施公司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大区域运营服务中心的服务区域进行调整,同时调整5大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具体服务网点的分布和实施方式,除上述调整外,“营销网络及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为推进公司“营销网络及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投资效益,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青田起步贸易有限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青田起步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将“营销网络及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购买的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店铺的实施主体由青田起步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更有利于项目有效的运作和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效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了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及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6,525.00万元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新零售新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注1]营销网络及区域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承诺达产后年均效益5,742.23万元,但因该项目商圈变动导致该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同时募投项目尚未达产,故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因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故公司未对全渠道O2O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进行实际投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邬家湾街11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利民负责召集,并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章利民、程银微、余军伟、刘乙平、雷新途、王丽萍、李有星均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现场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邬家湾街11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线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